中共益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胡勇等同志职级的通知(益司党干〔2021〕5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银鑫公证处、益阳仲裁委秘书处,局机关各科室:
局党组研究同意:
胡勇同志任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罡同志任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建宇、吴荣、何太平同志任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郭军同志任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卢文、张慧娴、尹海金、赵虎同志任市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唐勇基、谢俊杰、何灵芝同志任市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朱赤峰、蔡浩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级警长;
谢钊、夏小伟、兰清华、戴隆鹏、谭苗苗、夏纯墟、鲁燕、 陈雪宏、莫灿、张朝辉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二级警长;
毛敏、陈烁羽、王小平、张佩、黄浩、杨靖波、程杰、易辉、龙腾、杨勇、崔凯、周阳波、杨溪溪、刘义、邓志辉、王益沅、彭益、王锋、周文、潘海钦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三级警长;
贾婷、李聪、周珏频、黄雯、周静、曹俊、张雅冰、刘正坤、王文博、高兴华、陈奕夫、易瑞祥、郭裕城、李震宇、朱春飞、伍远清、何雷、余健、邹志雄、苏国胜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四级警长。
因行政复议体制机构改革,所涉人员原任职级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益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1年9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