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0-01-11 12:03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益阳市司法局

 (2009年12月)  

    2009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服务机构以“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益阳经济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依法决策、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稳定”的总要求,建立市、县两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积极为优化环境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活动,积极为重点工程建设排忧解难;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为企业当好法律顾问;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积极引导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高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推进“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活动,切实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得到有效落实;继续推进“法律服务新农村建设百千万工程”活动,积极促进“三农”发展;组成法律宣讲团大力开展应对金融危机法律宣讲,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法律素质;参与重点企业(项目)周边环境整治,积极为企业发展减少制约因素;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以及法制宣传、“三调联动”、法律服务等手段,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突出抓好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和积极引导律师在诉讼活动中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全力减少社会对立因素;切实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着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努力提高改造矫治质量,先后协助企业融资引资30余亿元,帮助近8万人实现再就业或再创业、127家企业恢复生产。

 

    二、不断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全力预防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三调联动”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程序进一步规范,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市先后运用“三调联动”机制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570余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7起,防止非正常上访2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29起,凸显了“三调联动”显著成效。桃江县司法局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经验,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简报》2009年第19期专题进行了推介。

 

    三、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法律六进”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普法重点,深入开展了“公证法宣传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12.4法制宣传日”、禁毒禁赌法制宣传、经济法律专题宣讲、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和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专项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积极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四、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抓基层、打基础,司法行政基层组织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73个司法所、19个律师事务所和3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已达到规范化要求。在此基础上,各地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在抓好县、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的同时,注重调整巩固充实发展乡、村调解组织和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已达到2400余个,调解人员1.5万余人,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和重要敏感时期排查调处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先后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09起,防止群体性械斗47起,防止非正常上访68起,防止民转刑案件78起,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25起。此外,各地继续深入开展“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全市接茬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072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矫正对象无一重新违法犯罪。

   

    五、努力强化职业操守,积极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为核心,完善管理体制,改善执业环境,积极引导和推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依法介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各个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了法律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市律师协会、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益阳分会注重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行业发展做了大量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市律师共代理诉讼案件4285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840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60家,解答法律咨询1.2万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200余份,参与信访接待328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500余万元;全市公证员共办理公证事项5982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8家,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诉讼案件2485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958件,担任法律顾问1700余家,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00余份,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400余万元;全市司法鉴定人共办理司法鉴定事项4926余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着力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网络,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畅通申请渠道,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想方设法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效率。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23余件,办案数同比增长22%,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0余份,减免法律服务费用400余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及获得赔偿6000余万元。

 

    七、切实强化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不断提高劳教教育矫治质量。市劳教所以强化安全稳定长效机制为重点,认真落实“四项机制”,切实筑牢“三道防线”,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狠抓劳教人员行为养成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矫治,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并将社会帮教纳入教育矫治的重要内容,努力创新劳教工作特色,实现了教育手段的多样化,切实提高了教育矫治质量,场所安全管理连续10年实现了“四无”。

 

    八、努力提升队伍形象,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提高执政执业能力和水平为根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的规定,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强化教育管理,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警风、行风进一步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良好称赞。全市共举办市、县级规模型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各类培训班30余期,80余个先进单位和150余名先进个人先后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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