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1-01-04 11:38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益阳市司法局

201012月)

        2010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廉洁公正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抓普法推“双创”。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法律六进”为重要载体,认真抓好全民普法教育,努力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法制宣传日”以及禁毒禁赌、涉农涉林、劳动保障等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突出抓好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以及青少年、农民工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先后武艺规模性“法律六进”活动60余场次,出去巡回宣传车辆120余台次,举办法制讲座300余堂次,发放法制宣传教育资料50余万份,组织10万余人参加年度学潮考试,特别是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有新的突破。“五五”普法受到省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肯定。

        2、抓援助办实事。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网络,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畅通申请渠道,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想方设法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效率。全市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22余件,办案数同比增长30.9%,超额完成了省定指标任务,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00余份,减免法律服务费用400余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及获得赔偿30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资阳区司法局被省厅评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集体”。

        3、抓调解促和谐。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和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制度与重要敏感时期排查调处制度,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综合运用教育、管理和帮扶等各种矫正措施和方法,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巩固过渡性安置实体和基地建设成果,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和培训,不断增强安置帮教的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市先后调处矛盾纠纷12600余起,调处成功率98%以上,其中防止民转刑案件、非正常上访、群体性械斗等重大矛盾纠纷300余起;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2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重新违法犯罪。“专项攻坚活动”经验做法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项重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推介。市局以及资阳区司法局同时被省厅评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先进单位。”

        4、抓服务扬正义。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涉法信访接待,依法办理就业、就学、就医和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450余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32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68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00余份,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全市公证机构担任法律顾问60余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406件,其中市银鑫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458件,占全市54%;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460余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42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000余份,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全市司法鉴定所办理各类司法鉴定事项2967件,鉴定结论采集率99%以上。

        5、抓基层强基础。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坚持重心下移,以司法所建设为重点,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组织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基层组织和单位履行职责水平;大力加强业务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举办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骨干及业务培训100余期;94个司法所完成办公用房建设,完成率达98%,居全省领先行列,其中85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要求;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均顺利通过年度考核、年检注册或年度登记,其中19个律师事务所、36个法律服务所通过规范化验收;各类调解组织已达到2000余个,调解人员7000余人。

        6、抓管理保稳定。市劳教所紧紧围绕维护场所持续安全稳定,针对新的要求与实际重新修订了安全检查、应急处置、执法监督等规章制度,促进了安全稳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扎实开展“三大”活动,着力解决机关建设、教育矫治、服务社会、精细化管理、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了劳教机关和劳教人民警察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做好生活卫生工作,开展人性化关怀,保证了劳教人民警察和劳教学员的身心健康;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了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大习艺性劳动比重,突出劳动矫治和习艺功能,实现了劳动与教育的紧密结合,确保了连续11年“四防”安全无事故,并被评为全省监所“四无”先进单位。

        7、抓队伍树形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与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严格落实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的要求,强化对执法执业权力的监督制约,维护了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坚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相结合,市局会同市律师协会、省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益阳分会分别向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发出依法文明执业倡议,举办了全市首届律师与公诉人电视辩论赛和第三届“优秀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公众评选活动,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此外,政务公开、信息调研、宣传报道、国家司法考试、警备督查、行政装备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成绩。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多,面广线长任务重,再加上少数区县(市)班子战斗力不强,作风不实,工作欠主动,业务工作存在着顾此失彼的现象,影响了全面工作的推进。二是队伍整体素质待提高。近年来,尽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注重加强队伍建设,队伍结构、队伍素质有较明显的改善,但与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能要求仍有差距,制约了工作的发展。三是法律服务市场欠规范。一些已经出台的规定、制度还未能够很好的落到实处,特别是少数法律服务人员违规办案和执业不道德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伤害了当事人的感情,影响了公众测评的效果,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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