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选聘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8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政法通[2015]1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选聘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市范围内选聘5名律师担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担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
2 、精通民商法专业并具有相关实践经验;
3 、执业业绩突出;
4 、无不良执业纪录且社会反映良好。
二、聘任职责
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下,参与市人民政府相关涉法事务处理。
三、聘任期限
3
四、选聘程序
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按照报名、初审确定入围人选、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公示的程序产生。
五、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于8月20日至9月10日内到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执业证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执业业绩情况介绍等资料。报名地址: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216室);联系人:何太平、李志强;联系电话:0737-4221657。
特此公告。
 
 
2015 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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