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1 09:22 作者: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司法部和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就我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资格申请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9时至12月5日24时,申请人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申请人到益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 身份证件原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含首页和本人页)。

(二)高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 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 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益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附:益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地址:益阳市高新区鹿角园路155号  市民政司法大楼810房间   联系电话:0737--422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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