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3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15]3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我办将于8月上旬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及中央和省属驻益各单位 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内容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宣传情况;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三统一”制度、有效期制度、申请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违法规范性文件纠正制度等的落实情况;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规范性文件网上检索系统、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中央、省属驻益具有行政管理权的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监督检查安排
(一)7月20日前,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及中央和省属驻益各单位 对近几年来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评估,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科(市政府法制办219室,联系人:王素兰,联系电话:6203153)。
(二)8月3日至8月20日,由市政府法制办邀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人大相关业务科室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具体时间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
本次监督检查的结果,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予以通报,且该结果作为年底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据,同时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并督促整改。
五、监督检查要求
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2015 年7月13日
 
附件:
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益阳高新区管委会 大通湖区管委会
二、 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单位
市公安局(含公安交警支队、公安消防支队)   市发改委
市交通局(含公路局、海事局、道路运输局)   市经信委
市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国土局   市农业委   市财政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文体广新局
市统计局    市旅游局    市教育局    市食药局   市水务局
市安监局    市卫计委    市民政局    市人防办   市国资委
市人社局    市粮食局    市科技局    市司法局   市审计局市环保局    市档案局    市移民局    市残联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市保密局    市信访局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气象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银监局   市烟草局市盐务局    市民宗局    市地震局    市金融证券办
市政务中心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人民银行益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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