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调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简称“三项制度”),推进“三项制度”在全市贯彻实施,5月14日上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刘国安一行到益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调研“三项制度”开展情况。
调研会上,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刘强就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现场利用投影仪进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等系统网站进行演示。双方就“三项制度”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刘国安对公安局“三项制度”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公安机关“三项制度”工作领导重视,推动有力,管理规范。并就下阶段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希望公安机关按照省、市要求继续抓好落实,争取做成样板工程,进行推广;二是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音视频资料的随案存储工作;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落实经费保障,重点解决执法过程全记录中的薄弱环节。
下一步,益阳市司法局将继续对全市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推广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督促后进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工作短板,以此全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的贯彻落实,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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