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法运行在阳光下——构建公安执法监督新体系的益阳实践
发布时间:2020-09-30 09:31 作者:周慧 汤奕 邢玲 来源:湖南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6·21”夏某安案、“11·24”黄某案相继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十大精品案例;全市连续三年现行命案实现全破;全省公安机关绩效评估“规范执法”考评居全省前列;阳光警务案件投诉率连续两年全省最低……近年来,益阳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强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压减执法寻租空间,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力助推了法治益阳建设。

强队伍——

提升三支队伍的执法监督能力

道路交通执法,面对执法对象怎么说?执法记录仪要怎样使用管理?查缉嫌疑车辆时执法程序该怎么走?今年7月,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办的一场法制培训会,具体解决了这些来自基层一线的突出问题。执法程序PPT演示、执法记录仪执法行为视频解说、执法案卷质量点评、执法难点答疑等环节让全市交警部门的法制工作负责人、法制员颇有收获。

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者是主体。近年来,益阳公安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一线执法队伍“普遍多数”、法制队伍“专业力量”三支队伍,着力打造一支既有法律业务素养又有较强执法实战能力的高素质公安铁军。

益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领导监督责任,建立以局长负责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掌控研判、协调解决重大执法事项、突出执法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局强化“一把手”审核审批机制,严厉打击涉疫类犯罪,共破获涉疫类案件12起,查处相关行政案件49起,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益阳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健全党组(党委)在执法规范化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将30余项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主要指标纳入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考评,责任层层落实,形成执法规范化建设齐抓共管新局面。近年共完善制定《益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审核规定》《益阳市公安局关于指定管辖等案件审核审批规定》等文件27个。实行主办侦查员、法制审核民警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办案积分制,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

益阳市公安机关强化公安法制队伍建设,重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并在领导班子、法制队伍中配备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民警,完善机构设置,推行法制员派驻、等级评定机制,开展法制轮训、庭审课堂、案例点评讲堂等培训,让全市163名法制民警、260名所队法制员当好公安执法工作的“质检员”,切实履行监督纠错和法律保障的职能,确保公安权力在法制轨道内运行。

重智能——

打造全流程智能执法监督新模式

9月15日上午,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游凯像平常一样打开执法监管平台,开展网上日常巡查。平台显示出一条未及时立案的预警,游凯从执法办案系统查阅了相关卷宗,发现应当立为刑事案件侦查且即将达到呈报立案期限,随即在系统下达相关指令,并电话提示相关法制员监督处置。

“把执法监督与公安大数据战略深度融合,按照服务实战、提质增效的思路,‘硬件做强、软件做实’,着力打造全流程智能执法监督新模式。”益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瞿晏平说。

益阳市公安机关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市公安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58个,涉案财物管理中心9个,配备专职管理民警90名,进入执法办案区执法办案的人数达14117人次,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从今年开始,在市监管中心启动集办案区、案管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及合成作战区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办案中心建设,法制部门入驻中心‘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建立侦查到法制到监所‘一站式’执法办案新模式。”益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张强介绍。

益阳市公安局还积极参与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智能辅助平台升级试点单位,深化电子笔录、电子卷宗应用,优化执法办案智能辅助平台功能,实现执法办案环节实时预警、实时指导和实时监督。

此外,益阳市公安机关充分依托执法办案、执法监管平台等实时研判,将执法办案全程“警、案、人、物”相关81项预警点数据纳入视线,实时监测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提捕移诉等常量变化,核查涉盗、骗、殴打他人等接处警作其他处理等多项预警,精准制导,实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019年共核查预警点58105个,下达整改工作指令601条。并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对全市派出所近3年执法办案数据进行分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对执法风险排名靠前且执法问题相对突出的16个派出所挂牌整治,有力化解县域警务风险。

更规范——

完善强化执法监督三项制度

益阳市公安局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把执法巡查、执法公开、安全监督作为强化监督的有力抓手,积极推行受立案制度改革、刑事案件“三统一”机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破解执法制约监督的堵点、难点和痛点。

该局统一推进区县(市)公安局受立案管理中心建设,在全市设立受立案窗口161个,明确专职工作人员直接受理案件,严防在警情中发生隐案和瞒案问题,并连续两年开展受立案专项整治。全市不如实受立案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超期立案率从2017年的37.4%下降至2019年的2.0%。

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民警执法乱作为、不作为情况,该局明确整治重点,对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立功、行政拘留请假等重大执法事项,由市级公安法制部门审核,遏止基层执法乱象。2019年组织案件集体审核57次,研究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案件259起、疑难案件35起,下发集体研究意见书233份。

益阳市公安局不断完善执法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优化人大、政协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流程,公安执法建议、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检察和法院监督,2019年,检察、司法建议书同比减少32%;通过市长热线、阳光警务、特邀监督员收集执法问题,2018年以来收集整改执法问题200多个,处理阳光警务投诉431条。

此外,全市公安机关抓实执法整改责任机制,对执法监督中发现应追究执法责任的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分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2018年以来,全系统对存在执法过错的39起案件启动追责程序,对69名民(辅)警给予追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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