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12年,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原腰铺子村非法转让的48.02亩集体土地被依法收回,村集体经济收益还得到大幅提升。这样的转变,得益于赫山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该区破旧立新、多元联动、融合发力,探索实施“四重四统一”机制,为破解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区直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执法困境。这一改革获评首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地区,试点单位泉交河镇是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
赫山区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法治阳光,照耀在这片1278.7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重力量集成
统一队伍管执法
8月中旬,《湖南法治报》记者来到赫山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单位......7项国家级、8项省级荣誉,翻开益阳市赫山区法治建设荣誉册,一枚枚法治建设硕果映入眼帘。
“乡镇是国家治理的基层单元。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于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赫山区委书记周卫星认为,当前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违法现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发生,“这些问题都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加大涉农领域执法力度,正是对人民群众执法需求的有力回应。”
2019年11月,赫山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拉开序幕。
仅1个月,全区16个乡镇(街道、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部组建完成,全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明确乡镇长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赋予乡镇街道灵活用人自主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按5名至20名配置。每年为各乡镇拨付5-10万元不等工作经费。
龙光桥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胡治国深有感触地向记者讲述了,辖区内客天下搅拌站土地之前被非法转让、倒卖,历经13年后通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最终将48.02亩集体土地依法收回的故事。“以前有些违法行为就在眼前,却没有权力处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格局基本形成。”
在赫山区,记者看到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均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无人机等执法装备,办公场所设施、标识、桌牌等均实现统一。
截至目前,全区16个乡镇(街道)共有执法人员185人,其中145人持有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055起,其中查违控违拆违、禁渔退捕、环境保护等方面执法成效较为突出。
重执法泾渭
统一清单定权责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赫山区直面基层治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将重心下沉到基层。
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该区全面梳理基层迫切需要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权力,将民政、农业、安全生产等13个执法部门,在乡镇原有11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基础上,通过直接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等方式,下放乡镇(街道、园区)58项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涉及行政处罚权下放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均与各乡镇(街道)、园区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理清区、乡两级执法边界。
2020年9月,赫山区公布《赫山区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乡镇一级的执法主体地位,将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173项全部收录其中,看得见和看不见的护林防火、乱搭乱建、私挖滥采等重点乡镇违法行为都管了起来。
清单公布了,而乡镇街道各站所与综合执法大队之间的执法边界又该如何?是否会引发权责不清、推诿扯皮、效能低下问题?
2021年,该区出台《赫山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辖区内各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确保执法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对于执法乱作为或不作为,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政务处分等处理,以执法责任制倒逼执法责任的落实。
重能力提升
统一育培精业务
基层治理效果好不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是关键。
赫山区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全面提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我们每年牵头定期组织两次以上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编制《赫山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用书》,供乡镇街道学习和参考。”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伐告诉记者,该业务用书将现行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工作指引等进行梳理汇编,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日常执法活动。
成立以区长为第1召集人、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区乡两级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基层综合执法难点、热点问题。
探索建立“老带新”制度,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林业等部门的法制骨干主动下沉到基层,现场指导基层规范执法,充分发挥部门传帮带作用。
2021年7月5日,泉交河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某水果店存在占道经营。因该店主不听劝阻多次占用镇区街道堆放水果,执法队依法立案查处。
案件进入处罚事先告知阶段,当事人申请听证。为确保整个办案流程严谨规范,泉交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邀请区城管执法局现场指导,经过多轮辩论、调查取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合法权益。
2021年9月15日,泉交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未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等要求,本案顺利结案。
重监督考核
统一监督强管理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监督,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手段。
赫山区在全省率先建立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让司法所成为基层依法行政的法治参谋。
在《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中,明确司法所为乡镇《街道》的法制审核机构,承担乡镇一级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监督职能。
兰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郑明说:“乡镇领导班子会议探讨重要决策或者研讨重要执法案件时,只要看到司法所所长列席,心里就有了依托和底气,有专业人士的能力‘加持’,能帮助政府有效防止产生重大疑难法律事务。”
2020年以来,全区司法所累计参与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00余次。乡镇(街道)作出决策、签订合同、制发文件前由司法所审查把关已成为常态,有效防范了乡镇街道滥用职权、不当决策、违法决策、违法执法的发生。
此外,区司法局牵头组建行政执法联合监督小组,定期对全区16个乡镇街道开展联合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照监察、执法监督、检察分别形成整改清单,监督问题单位整改落实。
2021年,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3份,检察建议书17份。联合监督实现了行政执法监督与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的互联互通,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影响力和执行力。
这一年,赫山区还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委经济工作会进行表彰,通过考核评比和成果运用,鼓励督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治理有序有效运行。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纠错情况列入乡镇街道绩效考核中“全面依法治区”指标体系,建立奖优罚劣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四梁八柱”得已率先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