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一二三四”机制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03-29 08:55 作者: 来源:资阳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您这起案子属于我们法律援助的范围,考虑到您家庭距离远,来回跑不方便,我们会为您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对外来务工讨薪的农民工李某如是说。为外来务工农民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资阳区司法局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资阳区司法局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推进公服体系建设“一个统筹”、着力基层民主治理“二大聚焦”、完善法律援助方式“三项便民”、整合普法宣传资源“四大抓手”,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公服体系建设“一个统筹”

成立区公共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统筹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依托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抓早抓牢抓好,形成上下联动、分片落实、齐抓共管的格局。设立1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2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每个公共法律服务点至少配备1名法律顾问、3名“法律明白人”,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受理服务。

着力基层民主治理“二大聚焦”

通过基层治理“二大聚焦”,即聚焦“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聚焦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大大地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激发了乡村的内生动力。聚焦“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联合区民政局在全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精心打造“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目前,全区有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地推动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鼓励发挥“小人物、大能耐”的作用,“个人+团队”的工作模式,构建大调解格局,打造“老夏”调解室、“陈阿姨”工作室等一批优秀的品牌调解室,发挥了“人民调解轻骑兵”优势作用,为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提供“硬核支撑”。2022年,全区共调解1631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1612件,调解成功率超过98%,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法治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完善法律援助方式“三项便民”

通过转变服务理念,推行三项便民举措,即开展精准宣传、简化优化流程、聚焦特殊群体,照亮了农村困难群众的维权路。开展精准宣传,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指南,依托乡村振兴局、各司法所积极转发至乡村振兴工作交流群及各村便民服务员沟通群,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简化优化流程,对于案情清晰、资料齐全的援助案件,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对情况紧急,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案件,开展“容缺”受理,先行受理、指派,事后补交相关材料;推行申请跨区域通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着力打通了服务农村困难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聚焦特殊群体,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的援助力度,2021年至今,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25件,为119名未成年人、95名妇女、81名老年人、68名农民工、33名残疾人以及9名盲聋哑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做到了“应援尽援”。

整合普法宣传资源“四大抓手”

通过采取农村普法宣传“四大抓手”即抓节点、抓队伍、抓途径、抓载体,不断筑牢法治惠民基础。抓节点,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大主题普法活动节点,在辖区农村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营造普法宣传“浓氛围”;抓队伍,吸收几百名大学生志愿者、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区直单位普法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组建成“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志愿者队伍,每年定期开展法律进农村入户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万余册,实现普法宣传“零距离”;抓途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在线上采用短视频、以案释法、法律读文等多种形式普法,每年精心制作一批优秀的短视频作品,定期向广大农村群众推送链接。在线下采用村村响广播、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普法,力求普法宣传“全方位”;抓载体,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园、文艺表演、民俗等载体,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多次举办法治文艺汇演活动,将法治宣传与独(合)唱、小品、舞蹈等表演艺术相结合,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做到普法宣传“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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