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了一把火,罚款500元……禁止露天焚烧动真格
近日,资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接到群众电话,反映有人在长春西路卤菜店门前空地焚烧垃圾,污染空气,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和过往行人,请求处理。
城管执法人员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找到当事人崔某。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及来意后,面对铁的事实,崔某对焚烧一事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告知崔某现在全市都在全面开展蓝天保卫战工作,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崔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500元。崔某认识到露天焚烧垃圾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接受处罚。
“露天焚烧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同时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始终坚守生态红线和民生底线,对露天焚烧行为依法重拳打击,为蓝天保卫战助力,为群众幸福生活护航。”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管控 , 按照禁烧“网格化”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宣传、巡查力度,严禁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者依法予以追责问责,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强有力的城管力量”,资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