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了一把火,罚款500元……禁止露天焚烧动真格
发布时间:2021-03-09 17:15 作者:潘志勇 崔炽昌 来源:资阳区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资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接到群众电话,反映有人在长春西路卤菜店门前空地焚烧垃圾,污染空气,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和过往行人,请求处理。

 

 

城管执法人员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找到当事人崔某。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及来意后,面对铁的事实,崔某对焚烧一事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告知崔某现在全市都在全面开展蓝天保卫战工作,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崔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500元。崔某认识到露天焚烧垃圾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接受处罚。

“露天焚烧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同时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始终坚守生态红线和民生底线,对露天焚烧行为依法重拳打击,为蓝天保卫战助力,为群众幸福生活护航。”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管控 , 按照禁烧网格化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宣传、巡查力度,严禁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者依法予以追责问责,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强有力的城管力量资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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