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车窗抛物 城管及时取证查处
发布时间:2020-07-29 15:46 作者:周启华 刘云湘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7月29日上午,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当事人张某某主动来到市城管执法局接受调查处理。这是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处理的第138起车窗抛物案件。

7月28日18时许,市城管执法局车窗抛物整治办公室接到市民投诉举报,一辆牌号为粤S.H9G11的白色小汽车在益阳大道与银城大道交叉口等候绿灯时,乘车人员朝车窗外抛撒废弃物。受理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取证,一方面通过数字城管平台进行视频核查,一方面与交警部门配合查找到车主。同时,还将该车不文明行为的抓拍图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在确认抓拍的影像资料后, 经过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当事人承认了违法事实,接受了行政处罚,并承诺今后一定文明驾驶,不仅自己不再车外抛物,也会劝诫身边的人,为益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

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车窗抛物办对2019年已举报的1204起车窗抛物抓拍案件仔细梳理,受理有效案件647起,并对这些车牌一一甄别有效车主信息,按执法程序已发送短信提示1000多次,分批邮寄送达各类文书500多份。5月份开始,市车窗抛物办公室工作人员还应邀到桃江县城管局介绍执法经验,配合桃江城管开展车窗抛物整治的行动,推动省级城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下一阶段,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查处教育力度,有效遏制车窗抛物等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司乘人员:明理遵章守法,自觉杜绝此类交通陋习,做文明“驶者”,共创文明城市。

粤S.H9G11白色小汽车乘车人员朝车窗外抛撒废弃物

当事人张某某主动到市城管执法局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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