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先后7次召开会议部署调度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反复研究制定了《市城管执法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党组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对分管领域的巡察反馈意见分别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一线督导,现场解难,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并对整改进展情况和佐证资料审核把关,确保真改实改。局党组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深化整改、提升成效的重要载体,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制定完善了《益阳市城市管理领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政商交往行为正负面清单》等10项制度机制,以制度建设来解决问题、堵住漏洞、推进工作、巩固长效。11月1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以局党组班子整改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同频共振、积极整改。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靖华同志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成立了以张靖华同志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张靖华同志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7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聚焦整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牵头主持健全完善了选人用人、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二级单位监管等规章制度,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为开好整改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张靖华同志带头认真学习,与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负责人面对面交心谈心,主持撰写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亲自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并对其他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一一审核把关。会上,张靖华同志通报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代表局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并带头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紧密联系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努力方向。
二、基本情况
截至11月3日,巡察反馈的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巡察移交的1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完成办结。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文件精神不够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
1.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精神要求有缺失。
(1)学习部署不到位。2020至2022年,党组会议没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十四五”规划以及2022年依法治市等相关文件精神,没有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利用中心组学习、“学习课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积极作用、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机构编制工作等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住建厅《关于新时代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以及依法治市有关文件精神。②起草了《推进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益阳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及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准备党组会议专题研究。③印发了《2022-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任务分解表》《益阳市法治城管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
(2)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十四五”规划主动性不够。在打造城市运行管理智能化支撑体系工作方面存在畏难情绪,存量数据资源整合和平台建设进展缓慢。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通过邀请市智慧城市专家库专家对设计单位进行评审,已完成调研、可研报告、运管服平台设计单位的比选,设计方案正在出台,项目建设书已报市行政审批局。②大桥、渣土、路灯系统,已要求安排专人常驻,8月24日已在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完成智慧园林项目财评。8月25日已在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智慧园林项目的政府批示、立项批复、财政评审批复等相关资料,正在进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已挂网。9月中旬完成采购程序,将于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3)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起草《益阳市中心城区“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方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一步将人员下沉、责任到人、理顺机制后,将印发实施。相关工作将纳入2023年政府工作任务。
(4)-(6)点问题涉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工作,属于秘密事项,故不予公开。
2.推进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不够实。
(7)简政放权指导未完全到位。2018年城市排水许可从住建部门划转至城管局后,直到今年4月未制定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和规范化的办理流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经多轮征求意见,于2022年9月28日印发《中心城区排水许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开展排水普法宣传、排水户调查摸底和复核、推进排水许可证批量办理、严格整治违法违规排水行为作了明确分工,并确定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限。②重新修订、编制了城市排水许可《办事指南》。
(8)2019年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园区后,至今年4月仍未制定统一的、精细化的审批规范及标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2年8月重新修订、编印了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事指南,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申请资料、办理程序、审批数量、收费项目及标准依据、办理地点、咨询投诉电话等做了详细解读,同步发至各区城管执法局、园区城管部门实施。
(9)办事流程不优。在对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车辆办理通行证中增设了城管审批环节,程序极为繁琐,与“一件事一次办”要求不符。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于2022年8月29日、9月6日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规范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办理流程的请示》,市政府办向市司法局和市交警支队征求了意见。根据市领导批示,由于相关单位意见分歧较大,货车通行证办理流程规范问题将由市政府专题研究。已就相关工作拟出了会议建议方案,并将于11月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提请尽快将问题整改到位。
3.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10)会议形式不规范。2020年1月13日研究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方案,1月16日研究干部人事工作,都不是正规的党组会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议题上会审批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严格落实集体决策要求,会前征询意见,党组会上充分讨论。
(11)局机关没有行政会议,事无巨细全上党组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制定《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会议制度》,将党组会与局务会分开,对经费使用问题进行整合研究。
(12)会议程序不规范。党组会研究重要事项,会前沟通酝酿和征求意见不够,会上议题多、时间短、讨论不充分,科室(二级单位)汇报与分管领导发言“两张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召开办公室系统联席会议,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党组会议相关要求。制定《党组会议流程图》和党组会议题审批表,规范汇报材料格式,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上会审批流程。
(13)会议记录不规范。2020年第6次党组会议用20分钟研究讨论职级晋升、高端人才引进分配方案等4个议题,无讨论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实行“双记录”,进一步规范记录内容和纪要撰写。
4.党的领导虚化弱化。
(14)贯彻城市管理新理念新要求系统谋划不够。2019年至今,党组就如何加强对全系统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城管综合执法与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与二级机构、事业单位与所管企业之间的工作关系,深入调查研究、全面系统思考、主动担当作为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利用中心组学习、“学习课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积极作用、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机构编制工作等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住建厅《关于新时代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以及依法治市有关文件精神。②制定《中共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班子成员2022年度重点课题调研安排》,安排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或解决实际问题的重点调研课题。
(15)调研访谈反映,对于渣土跨区域运输、下放背街小巷违停违靠抄牌、楼层间违规广告治理等职权涉及的市区以及三区的职责划分不合理,协调协作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没有健全完善,体制不顺,政令不畅。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起草《益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完善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联动机制,指导三区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跨区运输管理要求。②于10月21日组织召开益阳市中心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会议,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全面规范停车秩序。对外发布《关于明确中心城区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职责管辖区域的通告》,明确资阳、赫山、高新三区与市城管执法局两级违停执法管辖区域、工作职责。③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行业管理,加强对三区背街小巷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设置的指导;严格落实《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智慧城管平台派单户外广告案件职责边界予以明确,进一步明晰直属一大队与各片区大队的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职责。
(16)推动解决问题不力。由于与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权限理顺不清,互相推诿,致使市长热线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或无人受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于2022年8月29日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首问负责管理制度》,明确首问责任人、交办单位、具体负责人责任、工作要求等。梳理了城管平台路面破损等13处推诿问题,提出了交办意见。②优化热线办理工作,形成《智慧城管平台推诿案件说明及交办意见》,严格热线办理处置流程,对12345热线加大了协调处置力度,2022年1-8月共现场协调处理12345热线工单166件。③已督促直属一大队对资阳区某门店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已督促直属六大队多次联系某小区业主于9月底前将房屋恢复原状,并已通过房屋安全鉴定。④已将12345热线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17)对二级机构监管不到位。2019年4月至今,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有的二级机构“讲不信”、“管不进”。市政维护公司研究工作“家长制”,2019年会议记录存在涂改现象。市政服务中心、市政维护公司、环卫服务中心、园林服务中心、园林养护公司等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会议记录无时间、主持人及参会人员,无讨论过程现象比比皆是。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8个责任清单。 ②局属二级单位已完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已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和相关管理制度。③7月22日,已组织局属二级单位召开半年度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加强对局属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④局领导定期调度局属二级单位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⑤ 于10月对局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进行了财务检查,对1-8月行政及工会财务资料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形成了报告。⑥对局属二级单位进行党建督查,加强对局属二级单位的监督指导。⑦对局属二级单位开展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方面的专项检查,要求做好办公用房管理等。⑧对局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了考核。
(18)2020至2021年,对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分批进行的财务检查“走过场”,巡察发现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仍然普遍。二级单位存在未履行政采云手续、未签订合同或要素不全、签订不规范、违规将临时民工劳务费统一支付给其中1人,采取公对私方式将日常开支打入公司干职工个人账户等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把对独立核算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化、常态化。②已于9月5日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工会经审会,规范工会经费管理。③10月对独立核算二级单位进行了财务专项检查,重点对各单位2022年1月-8月的行政及工会原始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凭证,以及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强化了财务监督,提高了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④督促市路灯灯饰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维修维护劳务费从2022年9月起已履行政采云手续。⑤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政采云合同、验收单已全部按要求签字盖章,将严格按照《益阳市2022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开展工程项目采购,全部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付款。⑥园林养护公司临时民工劳务费从2022年6月份起已发放至民工个人账户,日常开支费用从2022年4月份开始打款至相关收款单位。⑦市政公司已制定《合同协议审批规范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
(19)市政服务中心与市政维护公司主要领导长期不和,班子成员相互告状,社会影响恶劣,局党组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机关党建工作八个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夯实责任。②局领导已对市政公司、市政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了解两个单位情况。③已开展民主集中制情况专项检查,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其中作为检查重点。 ④市政中心、市政公司两个单位已完善制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已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和相关管理制度等。⑤7月22日,已组织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召开半年度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各单位工作运转情况。⑥局领导定期调度局属二级单位项目建设工作,及时跟踪指导项目建设落实情况。⑦市政设施科会同市政中心对市政公司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加强对市政公司的监督管理。⑧对局属各单位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市政中心等局属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⑨已于9月对局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了考核。
5.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法制化不够到位。
(20)查违控违运动式、突击式,动真碰硬、整章建制不够。2018年开始的三年“铁拳行动”对全市查违控违情况底数不清,处罚不力,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不够,导致越查越多“怪像”。截至2022年4月,碧桂园别墅1111栋、有违建的1073栋、仅处理269栋,丽景雅苑别墅18栋、有违建的10栋、仅处理2栋,梓湖湾别墅14栋、有违建的12栋、仅处理2栋。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2022年6月,我局第1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违建整治工作;2022年10月,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②2022年4月、6月、9月我局三次深入各区县(市)开展现场督导,并下发督查通报;同时分四批向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交办违建问题线索129处,目前已销号55处。③益阳市整治违法建设三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阳区共摸排违建137处,已处置49处;赫山区共摸排违建360处,已处置236处;高新区共摸排违建1490处,已处置730处;沅江市共摸排违建269处,已处置201处;南县共摸排违建1846处,已处置142处;安化县共摸排违建43处,已处置22处;桃江县共摸排违建344处,已处置104处;大通湖区共摸排违建8处,已处置7处。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全市共计拆除新发违建120处(9474.58平方米),存量违建1334处(96656平方米)。⑤2022年8月份以来,我局就别墅小区违法改扩建行为管控整治情况展开集中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向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处置碧桂园存在各类违法改扩建行为的别墅393套,已处置丽景雅苑存在各类违法改扩建行为的别墅2套,已处置梓湖湾存在各类违法改扩建行为的别墅9套。
(21)2020年规划执法支队办理违法案件25件有11件不予处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针对11件不予处罚的案件一一作出说明并提供依据,案件办理将严格落实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②实施柔性执法“四张清单”,严格保障从轻、减轻、免予处罚依法依规实施,对现有案件需减轻、免予处罚或撤销处罚决定的严格按相关程序和依据执行。
(22)暗访发现,碧桂园别墅区仍有多处在建的违规工地,东方维也纳等小区和海洋城一酒吧门外景观违规搭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督促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加强碧桂园别墅区日常巡查,严控新发违建。8月底到9月初,已对7处新发在建违建依法强制拆除。②已于5月底督促赫山区城管局责令东方维也纳小区业主完成5处违建的拆除。③经调查,海洋城某酒吧门外景观不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规划实施,且已通过物业公司同意和消防安全验收,可予保留。④截至9月30日,已拆除1608处、133463.82平方米违建,相关责任单位将继续强力推进整治违法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23)污染防治常管长效不坚决。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对益阳高铁南站某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没有执行“六个100%”的规定、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动真碰硬不够进行了通报,2021年5月,市城管局相关人员被问责。暗访发现,城区多个建设工地有的未覆盖黄土、有的未设置围挡,有的未对作业车辆清洗。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对暗访发现的城区多个建设工地未覆盖黄土、未设置围挡等10处问题进行整改,于6月29日前已全部整改到位。②对近期城区开工的9处建筑垃圾(渣土)处置项目进行摸排,责令整改项目1处、指导赫山区城管执法局整改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1处、交办赫山区城管执法局整改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工地1处。③加强日常巡查,对落实“六个百分百”标准不够的项目责令整改2处。④在“智慧渣管”平台加入了“黑”“白”名单功能,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或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4)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不到位。资阳区五一东路一临时公共厕所污水外流、臭气熏天;秀峰公园和会龙山公园管理不到位;梓山湖学校、益师艺术学校等学校周边,一园两中心区域流动商贩无序经营、占道经营;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随处可见;鹿角园市场等处废弃口罩投放点未见投放箱;垃圾分类碧桂园示范点没有设置分类垃圾箱,金银山街道示范点未进行垃圾分类运输。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督促资阳区环卫中心于4月23日对五一东路临时公厕下水设施进行疏通作业、清洁到位,并安排了常态保洁。②市环卫中心举一反三,对城区公共厕所保洁情况开展了常态化督查,形成了督查通报下发三区环卫中心(处),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整改。③已督促秀峰公园、会龙山公园重新安装了健身设备等设施,健全了公园管理制度,完善了考核奖励机制。分管局领导已对公园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切实负责,及时整改。④已加强梓山湖学校、益师艺术学校等学校周边、一园两中心区域巡查和监管,有效改善市容秩序。各直属大队结合创文样板街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周边秩序。⑤全面加强中心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强化执法与劝导力度,今年累计印制发放温馨提示单10万多份,采集违停信息6万多条,其中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4万条。出台了《关于明确中心城区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职责管辖区域的通告》,明确了三区城管执法部门在违停执法方面的职责和管理区域。⑥已及时整改垃圾分类示范点和废弃口罩投放点问题:鹿角园路和鹿角园大市场设置了废弃口罩投放桶、有专人消杀,但因废弃口罩投放桶为灰黑色不醒目,已更换成红色废弃口罩专用桶,便于市民投放;2021年碧桂园社区已投入资金20万余元用于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投放了分类垃圾箱;金银山街道作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立了“四分类”垃圾亭;赫山区配置了相应的车辆进行分类运输,赫山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收运,光大环保负责“厨余垃圾”的收运。
(25)中心城区14处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9处超出许可面积50%以上,最多的超100%,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对中心城区14处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再次的实地面积勘验,摸清未按许可要求、超面积设置等问题底数。②对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涉及到的3家业主单位分别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限整改超许可面积的问题。③于9月21日由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及业主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电子显示屏超许可设置面积问题再次强调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④根据各业主单位出具的《安全性鉴定报告》及前期调查情况,已对3家业主单位分别立案。
(26)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有的立案不及时、案件办理时限严重超期,有的未到法定期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有的对已发出处罚决定书的重大案件重新作出免于处罚前未召开案审会集体研究讨论,有的执法公示不及时,最长的拖延了近4个月才在网上公示等。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重新梳理案件公示情况,督促各执法单位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7日内在局门户网站、信用益阳及‘两法衔接’平台常态化公示”要求及时公示,已做到应公示行政执法决定100%公示。②已于8月24日组织召开二季度法治工作会议,会上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执法分管负责人、法制专干进行培训交流,集中学习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试行)》,提高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③已对上半年全局办结的全部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卷自查自纠,对案卷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各执法单位对照问题举一反三、逐项整改。④按照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要求,以案审委会议形式组织法制审核集体讨论,至10月前已召开案审会5期、集体审议行政处罚案件15宗,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7)短时间、高频次、低金额处罚,以罚代管。2020至2021年,对个别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多次处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于8月17日、9月5日、10月11日开展3次专题学习,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了《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业务知识,有效提高了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②代拟《益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③在“智慧渣管”平台中加入了“黑”“白”名单功能,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或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④8月份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渣土处置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约谈13次,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项目处罚2宗。
(28)执法人员行为不规范。2020至2021年,信访举报城管执法人员违规违纪的有13件,其中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5人。暗访发现,资阳区城管执法人员的摩托车违规停放在人行道,赫山区市容监察车辆、高新区环卫保洁车辆无牌上路。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6月底至7月初,对局属各单位开展上半年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将内部执法监督问题进行通报,存在问题的执法单位已于7月底前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②已于8月24日组织召开二季度法治工作会议,会上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执法分管负责人、法制专干进行培训交流,集中学习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试行)》,提高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③已对上半年全局办结的全部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卷自查自纠,对案卷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各执法单位对照问题举一反三、逐项整改。④市环卫中心督促赫山、资阳、高新环卫中心于9月底前对保洁车辆无牌上路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⑤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城管系统公务车辆、作业车辆规范标识、牌号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公车管理。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督促工作人员安全规范停放、驾驶执法车辆。⑦督促局属相关二级单位制定完善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29)案卷整理不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于8月24日组织召开二季度法治工作会议,会上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执法分管负责人、法制专干进行培训交流,集中学习《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试行)》,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案卷整理专业水平。②已对上半年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实例分析,要求各单位对照问题举一反三、逐项整改。③各执法单位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集中学习执法文书制作及案卷整理等专业知识,提高了执法人员对案卷规范整理的重视程度和规范化水平。④已申请调剂办公用房,争取设置独立案卷档案室。
(二)反馈问题:作风建设不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30)各类节假日至少有局机关、园林绿化中心、环卫服务中心等3支队伍10多人报销了同一天“一江三路”巡查差旅费,但“一江三路”沿线市容市貌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期未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7月1日起,已全面停止报销“一江三路”巡查差旅费。②市政府办于5月31日组织高新区、市财政局、市公路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召开了移交工作协调会,明确将益桃公路邓石桥路段调整为城市道路管理,移交后由高新区负责管理。
(31)机关公文管理审核把关不严,文件、档案资料中失误、差错较多。2022年4月2日,市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请假报告单出现差错,被市政府办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组织办公室办文人员认真学习《公文运转规则》并严格执行,制作公文办理流程图,加强公文审核把关。②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赴市委办、市政府办学习公文办理。③在局办公室系统联系会上,开展公文办理培训,加强公文办理人员的管理,加大对局属二级单位的指导。④公文办理情况已纳入年度绩效考核。⑤组织局属单位办文人员到办公室短期跟班学习,加强公文管理实操培训。⑥建立并完善收发文台账。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32)违规发放补助,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超标准配缴公积金。按固定次数制定预算,报销“一江三路”巡查差旅费。2021年,局机关、环卫服务中心和园林绿化中心共报销19.11万元。2020至2021年,市政维护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学习强国奖励20.17万元,路灯灯饰中心超标准发放防寒物资费2.39万元、超范围发放扶贫物资费2.22万元、4次超人数发放工会活动奖励、超标准配缴公积金9.26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全面停止“一江三路”巡查差旅费的报销。②市政维护公司从2022年7月起停止以现金形式发放“学习强国”学习奖励。③已制定《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印发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费使用,加强工会收支管理。④路灯中心超标准发放的防寒物资费、超人数发放的工会活动奖励、超标准配缴的公积金已全部退还,资金已全部上缴。消费扶贫物资费2.22万元已补充完善相关附件。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33)城管指挥中心和各直属大队以40元/人/次的标准,按照人头及节假日天数预算加班餐费用。抽查发现,2021年直属二大队国庆节值班按照在编人员18人,每人6次的标准报销。2021年局机关采购公车3台,拆分合同走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规避政府采购程序。2021年12月西流湾大桥视频监控系统和健康监测系统及BIM定检平台工程采购,经巡察组人员电话咨询未中标的相关供应商,均表示未参与以上招投标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于9月8日、9月19日组织全局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培训,再次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②根据《关于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实际加班用餐人数次数报销加班餐费;③已对局机关3台公车采购项目、西流湾大桥视频监控系统和健康监测系统及BIM定检平台工程采购项目进行调查,已对问题线索予以了结。
(三)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34)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机关党委对二级机构指导督导不力,有的二级机构党建工作计划原文照抄外地文章,有的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雷同,有的连续几年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只有数据变动,有的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党务公开不及时。2019至2021年8个党支部换届,未按要求将换届情况向机关党委报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机关党建工作八个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夯实各级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②已每月召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并发布工作提示至各基层党组织。③利用中心组学习、学习课堂、“三会一课”扎实开展了党章党规学习,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开展1次政治理论学习,提升了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水平。④已修改完善我局《党务公开目录》,并组织开展了党务公开、阵地建设专项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及时查漏补缺。⑤各基层党组织已于10月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⑥已对临近换届的支部提前半年发出提示函。
(3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0至2021年,多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未征求意见,会后未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指挥中心党支部多篇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网络文章,三篇发言材料没有署名;市政维护有限公司第二党支部签到表弄虚作假。同时存在党员身份审核不严等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机关党建工作八个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夯实各级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②已每月召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并发布工作提示至各基层党组织,强化指导、督促。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双述双评等制度,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④已对今年新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督促、指导,对新发展党员的全套资料认真审核把关。⑤已于10月20日前对全局党员档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审核,加强了党员档案管理。⑥分管党建工作的局领导已对指挥中心党支部、市政建设维护有限公司第二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
2.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36)-(37)点问题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工作,属于秘密事项,故不予公开。
(38)编制管理不严格。路灯灯饰中心1名职工从2001年1月调入,没有履行相关手续,长达21年占编不在岗。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专题听取汇报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人事科会同市路灯服务中心、机关纪委对该职工档案显示的出生地、毕业院校、历年工作单位和同事进行调查了解,掌握相关情况。通过多次调查、沟通,6月15日,该职工提出辞职申请;7月4日,市路灯中心、局人事科按程序到人社部门办理了该职工辞职手续;同日,局人事科向市编办提交了出编申请。经批准,该职工已从市路灯服务中心除编。②加强局系统组工人事业务人员培训,已于5月31日组织召开局系统人事工作会议,学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政策文件,就规范人事编制工作明确相关要求。③在局系统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信息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局(含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财政供养人员、领导职数和配备底数、实名制数据等,制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核查工作的通知》,深入查纠局系统机构编制领域典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努力推动我局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39)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严。2011年,由劳务公司主导制定的《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存在缺陷。招聘协管员没有年龄、学历等要求,177名协管员中,50岁以上的占32%,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80%。协管员年龄老化、政治业务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问题严重影响队伍的整体形象。还存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对基层干部关心爱护不够等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修订《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对标上级有关制度文件,对协管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退出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加强城管协管员培训,加快城管协管员队伍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②修订完善《市城管执法局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台账更新、人员信息校核、制度完善等,层层构筑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防线。③切实为基层干部排忧解难,落实了干部职工意外保险、健康体检等措施;健全和完善局工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工会组织领导班子,理顺工会机制,保障职工权益;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畅通干部队伍职级晋升通道,94名干部分别晋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
3.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
(40)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2021年,党组未学习传达市六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未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19年以来,局党组班子成员没有对25位被问责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到岗。②已按要求推进谈心谈话制度,局属各基层党支部谈心谈话已100%全覆盖。③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机构监督管理的办法(试行)》,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④已对2019年以来被问责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谈话。
(41)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2020年市城管执法局除行政审批改革科外,其它9个科室没有开展风险点排查、制订防控措施。2021年局机关风险点排查不深入不细致,财务科没有查找财务方面存在的风险,市政维护公司、园林养护公司没有对项目资金、工程建设及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进行梳理排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②各科室、单位已完成2022年度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③已开展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等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二级机构的监督管理。
(42)干部队伍管理不严。2019至2022年6月,因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被查处问责的党员干部达35人。2019至2020年市政维护公司、路灯灯饰中心先后有3人因吸毒和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党组未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开展警示教育。2021年路灯灯饰中心又发生了党员吸食毒品案件,至今未处置到位。2021年7月,机关纪委对市政维护公司1名工作人员涉嫌违规收费进行了初核,建议立案审查,至5月10日,无立案程序和处理结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利用中心组学习、学习课堂、“三会一课”扎实开展了党章党规学习,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开展1次政治理论学习;已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4批次,教育党员干部580余人次。②已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2022年《纪检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③各局属基层党组织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清单。④已制定《禁毒工作方案》,并已于9月组织局系统全体干职工开展了一次毛发检测,加强禁毒工作责任落实。⑤已建立违规违纪案件办理台账。⑥对路灯中心党员吸毒案件、市政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违规收费问题已进行调查,作出相应处理。
(四)反馈问题:巡察和审计整改不够到位
1.巡察整改不到位。
(43)常规巡察反馈的选人用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又出现新问题。查违控违、对二级单位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整改只治标未治本,愈演愈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已专题学习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履行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市委办印发的《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清单》。②党组班子成员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召开7次巡察整改调度会,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巡察反馈问题分别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推进。③已完善新增选人用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二级单位监管和查违控违方面的制度、方案。④开展了党务公开、阵地建设、财务管理、机构编制核查等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查漏补缺。
2.审计整改不到位。
(44)2020年,市城管局请益阳市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对市政维护公司、路灯灯饰中心和大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指出的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审计指出的市政维护公司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问题,整改均为情况说明。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3个单位针对2020年离任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再次研究、整改:大桥服务中心、路灯灯饰中心已完成整改到位;市政维护公司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②各单位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目标,持续发力,以坚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管理,打造“四个城管”。以“忠诚、奋进、法治、清廉”城管建设为抓手,立足城市管理工作现状,着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全局党的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整体提升。
(三)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效。抓牢、抓实巡察整改目标任务,对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拓展整改成效;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定期督办,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集中整改期间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制度机制的刚性落实,坚决杜绝新问题滋生、老问题反弹,真正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6800995;电子邮箱:332789144@qq.com。
中共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