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管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05 16:14 作者: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部门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案;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指《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下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拟订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范、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3
、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非建设类临时占道许可、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4、负责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沿道第一排建筑红线以内区域(没有建筑物的至沿道50米范围内)(以下简称主次干道)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含所有区域的供排水和燃气设施)、园林绿化、流动商贩、侵占城市道路及焚烧垃圾、秸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和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强制拆除主次干道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5、负责查违控违拆违工作的综合监督和考核,负责中心城区已经规划行政可的建设工程项目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主次干道未经规划行政许可违规建设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拆除。
    6
、负责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参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7
、负责组织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专项行动;指导区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城管指挥中心、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直属四大队、直属五大队、资阳风貌带联管办等7家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初财政批复预算为拨款2297.74万元,含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63.1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89.56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为2297.7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10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89.03万元,转移性支出(结余结转)789.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以及报账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8万元,其中公务招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6万元、出国经费0万元。


附件: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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