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28 16:04 作者: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782文件精神,我局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6年度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案;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指《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下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拟订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范、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三是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非建设类临时占道许可、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四是负责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沿道第一排建筑红线以内区域(没有建筑物的至沿道50米范围内)(以下简称主次干道)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含所有区域的供排水和燃气设施)、园林绿化、流动商贩、侵占城市道路及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和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强制拆除主次干道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五是负责查违控违拆违工作的综合监督和考核,负责中心城区已经规划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主次干道未经规划行政许可违规建设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拆除。六是负责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参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七是负责组织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专项行动;指导区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八是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九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综合调研、信息宣传、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安全保密、后勤接待、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法规科。负责城市管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实施;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重大活动;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参与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划的编制;承担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执法文书、执法案卷管理和执法统计工作;承办有关行政许可,负责局政务窗口的管理。

市容科。拟订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规范、标准;组织协调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承办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考核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和公共停车泊位管理;承担城市创建(整治)有关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督察科。负责行政案件处罚决定的执行;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和国家赔偿等工作;负责舆情应对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有关部门来函反映问题的落实、处理和反馈;负责局系统内部目标管理精细化考核;负责维稳工作;负责督察文明执法、依法行政、队容风纪、岗位作为及路面纠察等工作。

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等工作;拟订干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六)财务科。拟订年度经费收支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行装和设施设备采购、票据管理、行业统计工作;参与编制中心城区城市维护费年度经费计划草案。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2名。

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二大队,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三大队,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四大队,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2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五大队,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

市城区资江风貌带联合执法管理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

 ()2016年重点工作成效

2016年,全国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春风迎面而来。继中央城市工作会后,省、市分别召开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指导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益阳城管在顺应改革潮流的同时,脚踏实地聚焦主业奋力作为,以良好的城市容貌秩序赢得了市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

一、回顾2016年工作,如椽大笔画城管

过去的一年,我局服务跟进市委、市政府“大益阳城市圈”建设和“东接东进”战略大局,在各级各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咬定打造“人民满意城管”这一目标,强化城市创建抓手,主推“一江三路”长效管理和“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打好精细管理、监督执法、综合考评系列组合拳,着力体制磨合与机制创新,在新的起点上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推进六大专项整治,紧扣问题治顽疾

201634全市建设工作会上,市政府主要领导发出了开展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动员令,市政府印发整治通告,各相关区县和责任部门细化整治措施,广泛宣传带动全民参与,围绕市民群众“衣食住行、安居乐业”,从问题入手治理城市管理顽疾,打造户外广告、渣土管理等亮点工程,在治标的同时建立起系列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道路设施大清洗。市区两级共投入1648万元,新采购和回购大型环卫作业车辆40台,安装北斗定位系统184套、安排专项专业清洗人员500余人。主次干道冲洒每天4次,冲洗每周3次,机扫每天2次,城区总清扫保洁面积1417万平米,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55.4%,日产垃圾570吨,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年处理粪便4500吨。具备冲洒条件的背街小巷冲洒每天1次,路边环卫设施抹洗每天1次,清洗交通护栏2.3万米,维修果皮箱1200多个,更换果皮箱内胆1400多个。道路保洁、设施洗抹长效常态。

违法建设大管控。先于住建部启动“存量违建清零、新发违建零增”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拆除新发违建59780403.2平方米,分类处置存量违建24291892.68平方米,形成了查违控违拆违的高压态势;出台了《益阳市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城市规划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规范了村(居)民建房秩序,实现了查违控违年度目标。

户外广告大治理。按照“一个理顺、两个完善、三个规范、四个严禁、五个一律”的整治要求,以福中福国际城和银城市场户外广告设施整治为突破口,强力拆除不规范广告76817400平方米;主干道“牛皮癣”小广告清除率达到98%以上;规范工地围挡109处、12860平方米;《益阳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已经通过专家评审,开启了依法整治模式。

建筑垃圾运输大规范。重新修订颁布《益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四化”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运输车辆标准化、防污设施规范化、工地监控数字化),完成社会道口硬化120处,放开渣土运输公司市场准入、105台渣土运输车准环保改造投入使用,城区26个在建工地全部实现远程监控,160多台渣土车和119台混凝土搅拌车北斗系统纳入数控平台管理,常态化开展散流体污染集中整治和源头管控,住建、交警、水务、公路、经信联勤联动机制建立。

绿化亮化管理大提质。市、区(县)建设部门按照“大益阳城市圈”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2.4亿元,种植乔木17万株,城区主次干道、“一江三路”和重要节点绿化任务完成,中心城区公共绿地绿化维护基本实现市场化。

交通秩序大整治。市交模办牵头,公安交警、城管、教育联手校园周边秩序整治,三区、交通客运和交警开展摩托车(电瓶车)行车秩序整治、禁货限客通行管理以及重点违法行为、重点车辆、停车秩序整治,完成路边停车位清理、规划、施划3172个,累计查处各类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581台,查处违停车辆10万余台次,城区主要交通堵点得到治理。

(二)“一江三路”整治示范,区县(市)城镇管理同步提升

“一江三路”整治建设是推进益桃沅一体化,加快推进东部新区两型示范建设的重要实践。市城管委办公室制定综合考评办法,促进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履职,示范带动沿城、沿路、沿水、沿景等重点区域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长效管理“三路”,益沅桃生态走廊更靓丽。严格 “一江三路”长效考核,督促各责任区县夯实管理责任,逐步提高整治标准。沿线1297栋民居已改造1254栋、完成96.7%,各类摊点基本退出绿化带,“牛皮癣”清理市场化,日常清扫保洁进入常态。

精心打造“一江”,滨水风光更清爽。成立资江风貌带联合执法管理机构,由我局牵头,资阳、赫山两区及各相关部门联合管理各司其职,出台了全年禁渔通告、2016年特大洪峰安全度汛。全年共组织大型联合执法行动10次,拖移184艘各类船舶、清理水面河堤垃圾,禁渔禁放、摊点整治、牛羊禁入、设施维护问题快速处置,有效破解“九龙治水”困局。

严格监督考评,齐抓共管更有力。城管委办公室整合机构,组建考评专家库,对“大益阳城市圈”各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资管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就“一江三路”长效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农贸市场、“八小”门店和“12319”城管服务热线办理等7个方面工作实行周巡查、月考核、季排名、半年度讲评,全年以奖代补资金998.5万元落实到位。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我们始终把落实“大益阳城市圈”建设和管理要求、助推区县(市)城镇管理水平同步提升作为重要职责。加大指导考核力度,分别到8个区县(市)开展城管执法工作指导调研,促进市县两级及区县之间紧密联系、共同提高。中心城区及“一江三路”“三级管理、三级执法、镇为基础”模式责任明晰、协同有力;南县、沅江、桃江、安化城市管理机构分别成为县级政府组成部门并步入正轨,城管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工作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大通湖区综合设置管理机构,城镇面貌显著改善。

(三)严格依法行政,提升规范履责能力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2016年我局再次被授予湖南省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蝉联全市执法案卷评查第一、全省执法资格考试第一批通过率75%以上、周启华同志荣获首届益阳市“十大法治人物”殊荣、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评分名列前茅。

一是内部管理精细规范。局领导带头落实“五定一包三挂钩”,坚持节假日和周末带班,探索“服务、监督、执法”三位一体管理新模式,一线执法人员目标管理精细化考核奖励按季度兑现。

二是执法办案量质齐升。开展“办案能手”评比和“办案竞赛”活动,举办行政执法艺术经验交流,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案件“双公开”,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案审委集体讨论制度。全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308起,取缔占道摊点40000余个(次),纠正越门经营17400余处(次),拆除占道棚亭465处,取缔夜市漫酒、烧烤点268个,登记保存各类违章物品2200余件,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94家。

三是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重新梳理汇编局系统文件会议、政务公开、党组议事、财务管理、党风廉洁、执法办案、培训学习等方面制度45个,用制度管人管事、提升效率效能。

(四)注重整体联动,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问题不断出现,不断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是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难题和突破发展瓶颈的必由之路。2016年全局干部职工发挥苦干加巧干精神,探索创新一系列新思路、新方法并在实践中收到实效;城管委办公室协调作用进一步发挥,重大节日、重点区域管理合力形成;城管公安保障更加有力;城管指挥平台有效调度,用数据说话,成为城市管理民生问题风向标。

一是注重高位协调。很好地发挥城管委办公室牵头引领作用,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工作会议,部门配合、区域协同;调动市、区两级城管队伍主观能动性,相互联动抓整治;积极对接公安交警,实现了路面监控资源共享;强化道路污染案件的快查快处、快速还洁清洗,片区责任落实;加强城市规划的批后管理,健全了案件移送机制;推进交通、通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事部件问题应急联动;火车站等重点部位城管、交警、运管、管委会协调联动;实施了城市供水、管道燃气和液化气钢瓶联动监管。

二是发挥数字城管指挥平台监管作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受理、处置、回复各类城市问题信息53781件,其中专职信息采集员上报信息21753件,派遣到责任单位20132件,结案19118件,结案率94.96%;“12319”热线受理1237件,办结1176件,结案率95%;平台发送宣传提示短信20209条,启动数字城管二期建设,建设运营一体化5年分期付款建设方案得到住建部及省、市专家高度认可,指挥中心场地装修进入施工阶段,平台系统建设年前开标,可望2017年二季度上线投入运行。

三是创新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开展“垃圾不落地、益阳更美丽”主题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志愿者服务,组织“城管六进”扩大宣传阵地;举办数字城管新闻发布会,推出“益阳城管”公众号、市民APP“随手拍”关注互动;省、市媒体发布各类新闻稿件140篇,开辟“城管说案”电视专栏、“和美大益阳、法治新城管”专栏和“城市更美全靠有你”公益宣传,大力营造全民城管氛围。

(五)严肃党风政纪,驰而不息抓“四风”

“打铁还需自身硬”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进一步赢得党心民心的迫切需要,也是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制定《行政执法活动“八不准”》,严格监督执纪,对公务车辆停放、执法队员值班履职情况等进行了9批次明察暗访;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明晰职权,落实责任;深化风险防控,完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监管,推进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平台向局属各单位延伸;认真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挤压消除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空间,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环节的影响,从源头治理腐败,转变城管队伍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增强预算执行规范性,加强内部审计纠偏整改,2016年三公经费较去年下降16.63%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完成了机关党委及下属10个支部的换届,在市直部门中首创局属单位党政分设,强化党建工作领导;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5大专项整治,完成203名党员信息梳理归档,严格党员积分管理,清理补交党费41356.6元,开展党员活动50余次,义工服务5次,救灾捐款捐物2次,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三是忠诚有为担当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活力。选派年轻干部到村支部挂职锻炼,坚持按“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科级领导干部48名,局系统干部职工用心谋事、扎实干事、创新成事氛围更显浓厚。

2016年,全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公务用车改革、“一进二访”精准扶贫工作按要求完成,工青妇、“关工委”工作开展有声有色。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261.41万元,其中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508.18万元、年中调资335.73万元、城市维护费资金2417.5万元。

2016年度执行收入共计287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2.74万元、其他收入398.2万元。2016年度执行支出数332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65万元、项目支出458.4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本年支出125.72万元,上年支出143.66万元,比上年下降17.94万元,下降12.49%;人均本年支出0.63万元,上年支出0.74万元,人均下降0.11万元。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制定了《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方案》,并完善了各项制度,系统阐述了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782文件精神,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局系统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市“十项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

完成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

质量达标率(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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