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7-19 16:03 作者: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更为具体的格式,请参照财政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http://gks.mof.gov.cn/2016zybmjsgk/zybmjs/2016nd/index_5.html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案;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指《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下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拟订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范、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3、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非建设类临时占道许可、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4、负责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沿道第一排建筑红线以内区域(没有建筑物的至沿道50米范围内)(以下简称主次干道)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含所有区域的供排水和燃气设施)、园林绿化、流动商贩、侵占城市道路及焚烧垃圾、秸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和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强制拆除主次干道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5、负责查违控违拆违工作的综合监督和考核,负责中心城区已经规划行政可的建设工程项目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主次干道未经规划行政许可违规建设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拆除。
   
 6、负责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参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7、负责组织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专项行动;指导区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4号),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科、市容科、督察科、人事科、财务科6个正科级职能科室,下设五个直属大队(一、二、三、四、五大队)、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城区资江风貌带联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等7个正科级单位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规划执法支队2个副处级单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只包含本级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无数据,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708.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8.05万元,增长6.55%;支出总计3708.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8.05万元,增长6.55%。主要原因:收入类: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53.04万元,增长22.43%;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04.36万元,减少20.77%;年初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同期减少120.63万元,减少12.6%。支出类:2016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0.34万元,增长121.55%;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0万元,增长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7.45万元,增长20.37%;城乡社区支出增加609.99万元,增长25.62%;农林水支出增加50万元,增长1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0.9万元,增长100%;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88万元,增长18.21%;其他支出减少31.03万元,减少100%;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469.26万元,减少55.13%

 

    二、关于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87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2.74万元,占 86.13%;其他收入398.2万元,占13.87%.

 

    三、关于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332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65万元,占86.22%;项目支出458.41万元,占13.78%.

 

    四、关于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0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2.41万元,增长11.1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0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2.41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收入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同期增加453.04万元,增长22.43%;结转结余减少120.63万元,减少12.6%。支出类:2016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5.3万元,增长100%;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0万元,增长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7.45万元,增长20.37%;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065.29万元,增长55.8%;农林水支出增加50万元,增长1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0.9万元,增长100%;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88万元,增长18.21%;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851.23万元,减少100%

 

 

    五、关于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72.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3.04万元,增长22.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0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3.64万元,增长55.67%。主要原因:收入类:2016年增人增资收入303.39万元、车补68.14万元、2015年绩效评估奖励80.4万元。支出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0.34万元,增长121.55%;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0万元,增长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7.45万元,增长20.37%;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065.29万元,增长55.8%;农林水支出增加50万元,增长1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0.9万元,增长100%;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88万元,增长18.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支出55.3万元,占1.67%206支出10万元,占0.3%210支出103.11万元,占3.11%212支出2974.48万元,占89.87%213支出50万元,占1.51%215支出0.9万元;221支出116.04万元,占3.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0399财政拨款支出 54.8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费支出。

    2.2013699财政拨款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支出。

    3.2069999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数字网络建设支出。

    4.2100501财政拨款支出103.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5.2120101财政拨款支出1914.4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20102财政拨款支出127.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物管费、接待费等;2120104财政拨款支出749.51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车辆运行等;2120199财政拨款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制服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

    62130399财政拨款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资江风貌带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

    72150602财政拨款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费用

    82210201财政拨款支出116.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23.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支出1044.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八、关于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1.7万元,完成预算的66.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07万元,完成预算的7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3万元,完成预算的29.08%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二是未购置公务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5.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95万元,占85.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占14.14%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二是2016年下半年公车改革大力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35

    运行经费支出:107.95万元,主要用于油耗、车辆维修及保险、年检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7.7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8批次,接待110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外省、市、区县考察经验交流、会议及培训等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4261.41万元,决算收入3708.03万元,预算收入比决算收入多553.38万元,比例为14.92%2016年预算支出数4261.41万元,决算支出数3326.06万元,预算支出比决算支出多935.35万元,比例为28.12%。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城市维护计划未拨付资金1995.47万元;二是决算收入中含其他收入605万元、上年结转数837.09万元;两项相抵后预算数大于决算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4.01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795.43万万元,涨幅274.8%。主要原因:年初时下达的功能指标中将部分项目支出列入2120101基本支出指标,如协管员、停车收费员及牛皮癣清洗等劳务工资617.47万元, “一江三路”综合整治奖励引导项目195.92万元,以此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178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3.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局截止到2016年末资产总额为1133.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2.28万元、固定资产744.41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46.85万元、车辆35258.04万元、办公及专用设备等406.6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特有的名称解释,请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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