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
欧阳午子同志任一级主任科员;
马文灿同志任一级主任科员;
王太华同志任一级主任科员;
刘志坚同志任一级主任科员;
张正强同志任一级主任科员;
胡斌同志任一级主任科员;
秦世良同志任一级主任科员;
姚铮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曹斌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徐和辉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胡铁贤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杨威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刘燕青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徐小平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刘平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晏建辉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熊建斌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曹如意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彭燕琼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陈玉生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
吴魁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蒋倩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匡婵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孙勇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谌力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赵舟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张郁芬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孙江恺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秦姣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李庆斌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蒋霞飞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苏晋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艾立仁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夏阜湘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何增强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赵创华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周民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曾奇峰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雷天焕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王剑平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陈丹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秦范波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袁义伟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刘介凡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段赛君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龚晟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黄建安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陈代良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李毛辉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李红兵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王莎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高晋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肖国尧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许焱丹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臧庆华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杨顺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赵剑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徐慧林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李琦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邹斌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龚智彬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张高志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成志谋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王国华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欧阳丰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张海涛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樊德光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汪增前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张超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李正安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陈丹丹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徐珊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戴泳怡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盛勇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唐素军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李铎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陈年保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刘志明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陈卫武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卜建桥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陈赛红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徐实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曹卫平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欧阳峰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丁利仁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刘云湘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李琳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郭振中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
柴野同志任四级主任科员;
席子文同志任四级主任科员;
柳益龙同志任四级主任科员;
胡远胜同志任四级主任科员;
陈亚雄同志任四级主任科员。
自7月2日党组研究确定之日起算,特此通知。
中共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