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5〕90009号
三峡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DPR76R,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街25号院1号楼5层512室,法定代表人黄斌,身份证号码420500xxxxxxxx0071)向本机关提出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因水环境综合治理在益阳大道西竹山社区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2.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14.25平方米、地被植物品种麦冬草。
3.施工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7月3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