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4〕90031号
发布时间:2024-12-11 14:46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移植城市树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490031

 

益阳市公安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90000646659XA,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698号,法定代表人史尚篪,身份证号码430219xxxxxxxx6510)向本机关提出移植城市树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因公安局警训基地工程的实施在公安局院子移植城市的树木。

2.移植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丛生石楠杆径7厘米5株,桂花杆径11-15厘米3株、杆径16-20厘米2株、杆径11-15厘米2株,小桂花杆径4厘米2株,广玉兰杆径16-20厘米3株、杆径21-25厘米2株,香樟杆径21-25厘米3株,紫叶李地径16-20厘米2株、地径21-25厘米3株、地径31-35厘米1株,龙爪槐杆径6-10厘米2株,槐树杆径9厘米1株,枇杷树杆径5厘米3株,香泡杆径5厘米1株,罗汉松杆径7厘米1株、杆径13厘米1株、杆径22厘米1株,杜鹃9株、5株,茶花3株、7株、1株,红檵木3株、2株,红叶石楠3株、2株,海枫2株,苏铁1株。

3.施工时间:20241211日至202553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移植树木,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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