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4〕90018号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4〕90018号
益阳天晟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5722149600,地址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梓山村站房1-101室(益阳市迎宾西路451号),法定代表人肖平,身份证号码360312xxxxxxxx0519)向本机关提出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因天然气工程需对银城大道绿化带进行占用,施工完成后全方位恢复。
2.地被小苗2平方米,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3.施工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挖掘绿化带,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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