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4〕90011号
发布时间:2024-05-22 15:06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490011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132660027E,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139号,法定代表人王世峰,身份证号码321102xxxxxxxx0550)向本机关提出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因益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建设需要在益阳大道(金山路至康复路段)临时占用绿化带。

2.临时占用绿化带4×5平方米、其中三处为--64株每平方米红继木H50CM、一处为草皮5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4522日至20241015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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