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4〕90009号
发布时间:2024-05-01 16:14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490009

 

益阳天晟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5722149600,地址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梓山村站房1101室(益阳市迎宾西路451号),法定代表人肖平,身份证号码360312xxxxxxxx0519)向本机关提出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因天然气建设工程需对银城大道东侧消防大楼围墙外绿化带进行占用,施工完成后全方位恢复。

2.植物麦冬草40平方米,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3.施工时间:2024428日至202453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挖掘绿化带,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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