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4〕90008号
发布时间:2024-04-25 16:45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490008

 

湖南湘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574311334X,地址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埠桥办事处南阳村红碎茶厂内,法定代表人成喆,身份证号码432501xxxxxxxx7035)向本机关提出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因电力改造工程建设需要在银城大道羊舞岭小区段用地范围内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2.植物为杜鹃、环网柜旁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1平方米;植物为杜鹃、亿家隆超市对门的地方占用城市绿化用地4平方米、共计5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4425日至2024525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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