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4〕90007号
发布时间:2024-04-19 16:44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490007

 

湖南鸿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MA4L62PF3E,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秀石街吉星广场11楼,法定代表人李竹松,身份证号码430322xxxxxxxx603X)向本机关提出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因赫山区电力改造工程建设需要在益阳大道和金山北路交界处、金山北路人大旁的用地范围内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2.移栽石楠球1株、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3.1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4419日至2024515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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