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4〕90003号
发布时间:2024-03-12 16:19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修剪城市树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490003

 

卜红霞:

你(身份证号码432301xxxxxxxx2069)向本机关提出修剪城市树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因公共绿化带树木茂盛影响安全,在金属回收小区金桃苑旁修剪两棵树木。

2.修剪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香樟干径2123厘米、数量2株。

3.施工时间:2024311日至202452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修剪树木,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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