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3〕90045号
发布时间:2023-12-27 14:40 作者:姚铮 来源:益阳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移植城市树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390045

 

湖南天腾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MA4Q8W1J0P,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松雅社区松雅安置区C2栋东六路3485502,法定代表人杨礼,身份证号码430621xxxxxxxx0057)向本机关提出移植城市树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因南片区雨污分流,将晓园路中央绿化带移植部分树木和占用部分绿化带。

2.移植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红叶石楠P200数量62株,红檵木P200数量5株,银杏干径8-10厘米数量21株,桂花干径6厘米、数量22株,樱花干径8-10厘米数量62株,红檵木P200数量28株,紫薇干径7-9厘米数量45株,玉兰干径12-15厘米、数量14株。

3.施工时间:20231227日至2024527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移植树木,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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