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移植城市树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3〕90043号
益阳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00446892701W,地址益阳市康富南路1号,法定代表人邓云辉,身份证号码432321xxxxxxxx4976)
向本机关提出移植城市树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因团州路道路工程对赫山南市场(环保路至秀峰路段)的树木进行移植,施工完成后全方位恢复。
2.移植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香樟胸径21-25厘米10株,香樟胸径26-30厘米4株,香樟胸径31-35厘米7株,香樟胸径36-40厘米5株,香樟胸径41-43厘米2株,香樟胸径51-55厘米3株,香樟胸径27厘米1株,杜英胸径11-15厘米10株,杜英胸径16-20厘米3株,杜英胸径21-30厘米9株,杜英胸径31-40厘米16株,杜英胸径41-50厘米5株,杜英胸径51-55厘米2株,杜英胸径49厘米1株,杜英胸径52厘米1株,玉兰胸径18厘米1株,玉兰胸径32厘米1株,玉兰胸径40厘米1株,梧桐胸径30厘米1株,梧桐胸径50厘米1株,南酸枣胸径48厘米1株。
3.施工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5月3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移植树木,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