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3〕90040号
发布时间:2023-12-04 11:12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移植城市树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390040

 

益阳市城投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3MA4RQGPJ9F,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银山街道虎形山社区环保西路2号,法定代表人龙志雄,身份证号码430923xxxxxxxx1750)向本机关提出移植城市树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因龙光桥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对晓园路和银城大道交汇处绿化带苗木进行移植。

2.移植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香樟1株、杆径30-35厘米;香樟4株、杆径25-30厘米;草皮2.1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3125日至202414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移植树木,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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