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3〕90035号
发布时间:2023-11-10 17:01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移植城市树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390035

 

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4468887964,地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孵化大楼十二、十三楼,法定代表人邹享贵,身份证号码432301xxxxxxxx205X)向本机关提出移植城市树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因依规划开设道口和辅道修建在城际干道保税区移植树木绿化带。

2.移植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谷皮树1株、杆径为38厘米;泡桐1株、杆径为50厘米;香樟7株、杆径为21-25厘米;香樟1株、杆径为40厘米;桂花9株、杆径为11-25厘米;樱花9株、杆径为15厘米;紫薇7株、杆径为5厘米;红叶石楠2株、杆径为15厘米;苏铁2株、冠幅为150厘米;红叶石楠1株、冠幅为180厘米;香樟1株、杆径为40厘米;红叶石楠麦冬等210平方米、64株每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31110日至2023123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移植树木,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11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