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3〕90023号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3〕90023号
湖南劲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LF2QT3P,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3号010栋603房,法定代表人李劲松,身份证号码432322xxxxxxxx003X)向本机关提出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依规划因会龙山溪谷配电工程施工,需在康雅路段建设备基础,安装设备2台和开挖埋管。
2.主要工程量:挖掘绿化带17.5立方米(长50米×宽0.5米×深0.7米)、占用草皮6平方米(2米×3米)。
3.施工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21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挖掘、占用绿化带,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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