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3〕90015号
发布时间:2023-07-14 08:59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移植城市树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390015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900006466282L,地址益阳市海棠路208号,法定代表人杨正才,身份证号码432301xxxxxxxx2517)向本机关提出移植城市树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依规划建设益阳大道新办公楼附属停车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移植临益阳大道绿化带树木。

2.移植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广玉兰干径26厘米、数量2株;香樟干径22-25厘米、数量7株;香樟干径30厘米、数量1株;香樟干径36-40厘米、数量2株;桂花干径20厘米、数量1株;草皮4平方木(2米×2米)。

3.施工时间:2023717日至2023916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移植树木,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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