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2〕90019号  
发布时间:2022-09-02 13:53 作者:姚铮 来源:益阳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移植城市树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290019

 

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446888518N,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梓山环路888号,法定代表人丁晓明,身份证号码432326xxxxxxxx8135向本机关提出移植城市树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根据《益沅桃城镇群2021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要求因团洲路道路(海苑路至秀峰路段)工程,对施工区域内苗木进行移植。

2.移植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共计86棵,其中香樟50、胸径17-66厘米;杜英18棵,胸径12-46厘米;多杆樟2棵,胸径20-40厘米;枫香3棵,胸径34-40厘米;广玉兰1棵,胸径20厘米;龙爪槐1棵,胸径12厘米;朴树1棵,胸径27厘米;罗汉松1棵,胸径32厘米;铁树4棵,胸径15-30厘米;红继木2棵,冠幅330厘米;七里香2棵,冠幅300厘米;小叶女贞球1棵,冠幅300厘米。(详见勘验报告)

3.施工时间:2022831日至2022113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移植树木,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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