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1〕90008号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迁移城市
树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1〕90008号
益阳市中医医院: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02446893528D,地址益阳市资阳区乾元街130号,法定代表人赵红,身份证号码)因工程建设需要向本机关提出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在益阳市资阳区五一路90号中医医院前开设车行道口移植城市树木。
2、移植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香樟(胸径25cm)2株;地被小叶女贞12.5平方米;地被红继木18.8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22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按照与园林绿化公司签订的树木迁移合同的要求移植树木,保证树木移植存活,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2、经批准迁移、砍伐树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严格按照批准施工时间进行施工,如需延期或增加面积的,提前另行申请。
4、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施工期满,申请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照价赔偿。
5、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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