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2〕90001号
发布时间:2022-01-21 15:45 作者:吴魁 来源:益阳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移植城市树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2〕90001号

益阳市资阳区妇幼保健院: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024468934805,地址益阳市资阳区长春东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和中,身份证号码432301XXXXXXXX1023)向本机关提出移植城市树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于益阳市资阳区长春东路228号资阳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因开设车行道口对行道树进行移植。

2、移植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香樟(胸径39cm)1株;香樟(胸径34cm)1株;香樟(胸径30cm)2株;香樟(胸径24cm)1株;木槿(冠幅140cm)20株;红继木(冠幅18cm)1株;杜鹃(冠幅18cm)1株;草皮32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以及与园林绿化公司签订的树木移植合同的要求移植树木,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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