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0〕70009号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0〕70009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益阳离职干部休养所:
你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本机关提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许可申请人在赫山区大桃北路626号军休所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进行排水接引工程。
2、主要工程量包括:砼路面恢复(24+36厘米)13.2平方米;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挖掘恢复13.2平方米;新建DN400排水管(挖深2米内)11米;回填砂砾15.66立方米;施工围挡25米。
3、施工时间从2020年8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许可要求:
1、本许可决定书放置于施工现场备查。
2、严格按照许可内容以及市政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3、施工时,应保护好地下管(网)线及其他市政设施的安全。施工期间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围挡作业,安全、文明施工。
4、施工期满,申请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报请本机关验收。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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