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益执罚决字〔2025〕3011号
当事人: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益阳市赫山区血防专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034469******
住 所:益阳市赫山区******
法定代表人:林惠阳,该医院院长
委托代理人:陈小平,该医院工作人员
你单位于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在建设“益阳市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行为,涉嫌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本机关于2025年3月25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湖南中科佳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佳顺公司)于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将“益阳市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肢解、拆分为“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老旧小区室外修缮工程”合同金额2744200.00元(以下简称室外修缮工程)、“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老旧小区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装修工程)合同金额1636600.75元、“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老旧小区室外配套工程”合同金额1290451.17元(以下简称室外配套工程)等3个工程施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政府采购发包。2025年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益阳市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该项目已完成施工建设,均已投入使用。
上述违法事实,由下列证据证实:
证据一: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移送函》复印件一份。证明你单位在“益阳市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包时存在肢解发包的情形。
证据二:你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林惠阳《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陈小平《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和委托代理人陈小平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证明你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证据三:2025年3月25日,《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及说明》、《现场勘验图》各一份。证明“益阳市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施工建设,已投入使用。
证据四:你单位提供的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复印件一份,证明益阳市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你单位负责组织建设。
证明五:你单位的《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关于老旧小区建设项目情况汇报》复印件一份,证明你单位承认将益阳市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肢解、拆分为三个工程项目发包施工的事实。
证据六:“室外修缮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证明该工程的合同金额为贰佰柒拾肆万肆仟贰佰元(¥:2744200),施工内容为食堂装饰、安装工程、住院楼装饰、安装工程等内容,属于建设工程施工类目。
证据七:“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该工程的合同金额为壹佰陆拾叁万陆仟陆佰零柒角伍分(¥:1636600.75),施工内容为食堂装饰、安装工程、住院楼装饰、安装工程等内容,属于建设工程施工类目。
证据八: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证明该工程的合同金额为壹佰贰拾玖万零肆佰伍拾壹元壹角柒分(¥:1290451.17),施工内容为道路、运动场地、亮化、共15栋屋面落水管、给排水、围墙修缮等内容,属于建设工程施工类目。
证据九:2025年3月27日,对你单位委托代理人陈小平《调查笔录》一份,证明你单位承认将益阳市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为“室外修缮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3个工程项目并采取竞争性磋商形式发包采购,其中“室外修缮工程”由益阳龙光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装修工程”由湖南永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室外配套工程”由湖南铭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存在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行为。
证据十: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益阳市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情况说明》一份。证明你单位将益阳市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肢解、拆分为“室外修缮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3个工程项目并采取竞争性磋商形式发包采购的事实。
证据十一:《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益阳市赫山区血防专科医院)老旧小区室外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合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该工程为建设工程施工类目,存在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肢解发包的事实。
证据十二:《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益阳市赫山区血防专科医院)老旧小区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合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该工程为建设工程施工类目,存在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肢解发包的事实。
证据十三:《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益阳市赫山区血防专科医院)老旧小区室外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合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该工程为建设工程施工类目,存在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肢解发包的事实。
证据十四:《工程竣工验收单》复印件三份,证明“室外修缮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3个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并已验收合格的事实。
以上证据,你单位的委托代理人陈小平均表示无异议并在《证据发表意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025年6月4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益执罚先告字〔2025〕3011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行为,属于《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第十五条第一项第4目规定的违法发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鉴于你单位的行为已既成事实且无法纠正,根据《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年版)》第八章第一节108.2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按照案涉项目合同价款的0.867%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壹佰陆拾玖元柒角伍分(¥49169.75)。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益阳市政务中心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开具缴款通知书,到非税收入窗口缴纳罚款(户名: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800170076311017,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13日
联系人:夏舜龙、虢 玲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团圆南路333号
联系电话:0737-6809956邮政编码:413000
附相关法律法规及裁量权制度的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对建设单位存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违法发包情形的处罚:
4.依据本办法第六条(五)项规定认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年版)》
第108.2条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基准: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8%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