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破坏路灯设施将罚
路灯是城市夜间最基础的照明设施,是城市的眼睛,更是美丽风景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爱护它。破坏城市照明设施属于违法行为,近期益阳市某公司就因擅自破坏路灯设施付出沉重代价。
经查,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人员在恒大名都售楼部前广场改造工程中,将长春东路和白马山路路口西北角埋设的路灯电力电缆和照明设施损坏,导致白马山路西侧恒大名都在建工地沿线路灯无法正常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一大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事企业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按照《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其罚款5000元,并赔偿益阳市路灯灯饰管理处设施损失费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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