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
——直属六大队 袁明洁
2020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日,通过局法规科组织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学习,着重学习了《民法典》总则编、人格权编、合同编,涵盖民事权利的维护、名誉权和荣誉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等各方面的内容。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开启了中国法律的新篇章。“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做为一部“新法”,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涉及到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通过几位律师事务所的大律师们从各方面对这部法典的讲解,我感受最深的是,它给了广大人民群众更大限度上的法的自由权利。比如成年人自由选定监护人的权利、合同成立的时间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履行时债务人自由指定其履行债务的权利、更灵活地保障合同相关的第三人权利、给予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等等,从各方面促进和保证合同能正常顺利地履行,维护好公序良俗,使社会秩序井然,使人民生活更和谐。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所映强烈的许多社会问题,民法典都作出了明确的回应,比如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还有“离婚冷静期”、“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等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次学习回来后感觉收益良多,又专题和全队的队员们一起通过集中研讨、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法典进行了初次的熟悉和学习,再次提高队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后在每一次的办案和巡查的过程中不忘适时地进行宣传,提高相对人对民法典的关注度,引导他们逐渐养成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习惯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