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申请人员须提供如下资料
1.近三年就医详细资料:①门诊资料:门诊病历记录本、购药凭证、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等;②住院资料(医院病案室复印盖章):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化验单、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社保卡(医保卡)复印件;
4.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原已审核通过享受特殊病种待遇人员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不必要人员聚集,经研究决定,原已通过审核享受特殊病种待遇人员,凡符合政策2021年应继续享受待遇的,不进行年审程序,可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从7月中旬起到上年度选定协议药店按月进行特殊病种刷卡购药。已办理异地居住的,于2021年12月份持正规有效发票到窗口办理特殊病种报销。
受理地址:益阳大道世纪大厦4楼大厅31号窗口
受理时间:4月15日-5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37-6501455
待资料受理完成后,我局将组织医疗专家进行评审,符合享受特殊病种标准的新申请人员6月底前公布名单。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特殊病种待遇申请和特殊病种待遇享受,请按时缴纳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