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7-07
益阳推进“两病”门诊用药 助力困难群众健康脱贫
发布时间: 2020-08-19 08:57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邬佳胜、刘海祺     [字体:  ]

“以前买药每个月要花掉200多块钱,自从申报了“两病”门诊用药,在门诊就能纳入医保报销,一年算下来,每个月自己只需掏100多块钱,切实为患者减轻了负担。”我市今年50多岁的困难群众黄女士开心地说。

为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防治,减轻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局认真落实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积极完善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保障“两病”门诊用药范围和待遇水平,助力贫困群众健康脱贫,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明确待遇保障标准 确保政策更“惠民”

为明确“两病”门诊用药的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用药范围、准入标准,市医保局结合实际,不断健全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严格按照“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四个优先要求,规定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不设自付比例,其他药品按照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自付比例,由参保患者个人先行支付后,再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纳入门诊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同时,明确“两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的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两病”伴有并发症的,可参照城乡居民特殊病种管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切实保障困难患者的用药需求,减轻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两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惠民政策红利。

推进业务当地办  确保服务更“利民”

为进一步简化经办流程,推进“两病”审核程序,市医保局将“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备案管理业务下放至协议基层医疗机构。初次申报时,“两病”患者只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就可到基层医疗机构随时申报。实现“两病”患者就近备案、取药和报销,让“两病”患者在家门口就能切实享受用药保障待遇,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全市已启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医疗机构118家,并对215家符合医保准入条件的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也纳入用药保障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全市“两病”就诊人数为48855人(63606人次),其中高血压患者用药享受待遇27059人(35819人次),药品总费用367.52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340.68万元,基金支付221.89万;糖尿病患者用药享受待遇21796人(27787人次),药品总费用424.62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399.77万元,基金支付266.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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