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益阳市医疗保障执法办案程序规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1-23 12:30     来源:益阳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字体:  ]

近日,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益阳市医疗保障执法办案程序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规范全市医疗保障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及时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维护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活动,国家医疗保障局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了《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该规定完善了医疗保障领域关于行政处罚执法程序,为全国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提供了操作指南。但因各地情况不一,部门规章难以细化执法步骤。在操作层面上,我们经常遇到案件由哪个机构承办,启动检查、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现场调查、移送、作出处理决定等环节由谁审批,多大数额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由谁参加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办案效率。2024年5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将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内容。鉴于上述原因,结合全市实际,制定《规定》统一执法办案程序规则。

二、制定过程

2024年9月至10月,益阳市医疗保障局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基金监管科、营商环境专班参与的《规定》起草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规定》征求意见稿。11月11日起,先后两轮次面向全局干职工征求修改意见,丰富和完善了《规定》有关内容。11月25日至12月15日,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在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后续,面向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征求意见12月2日至12日,征求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内容。

12月18日,益阳市医疗保障局法制机构对该《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报告,认为该《规定》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均合法。2024年12月31日,益阳市司法局对该《规定》登记备案并编号。

三、主要内容

该《规定》设七章,分别是总则、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结案、附则,共三十九条。

在总则章节,《规定》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机构。在立案章节,明确了立案条件、立案时间、立案与不予立案审批权限等内容。在调查取证章节,明确了执法资格、亮证执法、询问笔录、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中止和终止情形、调查终结报告等内容。在审核决定章节,明确了法制审核事项、内容、期限,行政处罚告知、听证、行政处理决定审批权限、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的事项、集体讨论会的参加人、办案时限、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等内容。在送达执行章节,明确了送达方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内容。在结案章节,明确了可以结案的情形、结案后续工作等内容。在附则章节,明确了期间和施行《规定》的起始时间等内容。

行政执法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该《规定》立足执法办案程序,从立案到结案,每个环节为执法人员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南。特别是对《湖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明确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四个步骤,该《规定》均作了明确规定。在统一办案程序的同时,对依职权启动行政检查也作了明确规定。另外,对投诉举报,从收到线索材料到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告知,对其他行政部门移送、上级交办案件,从收到线索材料到案件办结后的告知,均形成了“闭环”,较好地维护了线索提供人的知情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