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益阳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文件起草背景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环节,是深化医疗保障改革、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此,2021年12月30日,省医保局下发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湖南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75号),为全面推进 DRG/DIP 付费方式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为确保省医保局文件要求落实落地,加快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全省,结合益阳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益阳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划未来三年甚至更长时间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二、文件主要内容
《益阳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工作目标。明确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的基本遵循和主要目标,明确了“2022年底前,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DIP付费方式改革;2023年底前,DIP支付方式覆盖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和动态调整;2024年底前,进一步加强基于病种的量化评估,以病种、分值和系数三个核心要素为重点,加强病种和分值协商谈判,贴近临床实际,体现公平公正,科学设置医疗机构系数,体现医疗服务技术含量,促进分级诊疗。” 二是工作措施。着重从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改革三个阶段,明确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及推进措施。三是工作要求。围绕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专业水平、加大落实力度、加强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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