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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

  益阳自2005年正式启动非遗保护工作以来,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注重突出益阳地域特色,创新保护机制,克服资金困难,全力推进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积极开展非遗普查和申报评审,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和分级保护制度,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制度,建设非遗展示场馆和传承传习及培训基地,开展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对非遗保护成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全市已有2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3名;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2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0名;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8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66名。建有各类非遗展演展示场馆15个,非遗传承传习及培训基地31个。评定市级非遗工坊示范点10个,市级非遗村镇示范点2个;省级非遗工坊示范点1个,省级非遗村镇示范点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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