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XDR—2022—01009
南政办发〔2022〕13号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中央、省、市属驻南各单位:
《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附件: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