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水户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依法注销以下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序号
取水单位
取水许可证编号
注销原因
1
益阳市大通湖昌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D430971S2021-0013
企业停产,连续停止取水满两年
2
湖南亲嘴娃食品有限公司
D430971G2021-0001
企业搬迁,连续停止取水满两年
特此公告。
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