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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4第13号)
2024-11-27 11:34来源: 区民政人社局

  湖南建益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通湖区集中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银海北地块配套工程已竣工验收,朱子轩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5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