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沅单位:
根据政策变动,经沅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二十条”(2022修订版)〉的通知》(沅政发〔2022〕12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