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与《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伤残评定工作制度>的通知》(湘退军人发〔2021〕36号)文件要求,我市冯凯等二名伤残人员按规定经省、市指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残情鉴定,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院鉴定意见,我局拟按相关程序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现对初审审批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3日。
附件:沅江市部分伤残人员公示表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5月23日
沅江市部分伤残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