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沅江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内容,列入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市政府党组成员带头学法,扎实开展交流发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常态化学法计划,将“政府学法”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由“谁执法谁普法”的主管部门“一把手”进行领学。同时,召开20余次专题宣讲会,督促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学习法治内容,各单位年内安排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强化考试成果运用,将学法考法情况列入个人评优与单位绩效考核;2024年沅江市学法考法参学、参考、通过均为9982人次,通过率100%。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法规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在政府召开的各类协调会议、合同签署和纠纷处理上,全程配置法律顾问团队,深入参与法律咨询、法律意见等环节,为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良好的作用。2024年,共依法决策42次,解决了禁捕退捕、砂石纠纷处理、房地产市场等重大问题。不断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开展各类事项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会等30多场次。做好合法性审查备案,突出抓好“备案、审查”环节,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共审查重大政府合同18件,其他涉法事务14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7份,合法性审查率100%。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大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累计办件10741件;其中,“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开办运输企业”等3个办件均为益阳市首例,成功实现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目标。二是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抓好省“一网通办”系统落地,完成25个部门办理人员申报、账号配置、事项配置等工作,对已上线事项全面开展测试。截至目前,沅江市“一网通办”事项配置率100%,已完成测试事项720项,已办结事项3444件。三是持续深化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建立统一规范的运行机制,设置1个“全科综合窗”、8个“主题综合窗”和司法公证法律援助、交通违章处罚等专题窗,着力破解政务服务“明进实不进”“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问题。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组织全市1085名执法岗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545人成功申领(换发)执法证,把好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二是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督促指导各行政机关认真梳理、准确研判、精准定位本系统本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梳理形成11项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21条,问题整改率达100%。三是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制度。梳理并公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48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95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07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33项。全市行政执法2024年减轻及免罚388万元,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案件通报制度,对相关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及时问责,涉及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制度,进一步规范证据材料移交、审查、接收流程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案件出庭应诉“应出必出”要求,采取季度通报、个别约谈、提请上会等方式,全面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步上升,2024年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不断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2024年共收行政复议案件136件,受理127件,已办结106件,其中不予受理9件,复议维持59件,撤回11件,驳回申请16件,撤销1件,确认违法8件,调解1件,责令履行1件。
(六)全面强化司法援助。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20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2024年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74件,为受援人员挽回损失564.48万余元,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连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市、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11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2个,高新区调委会1个,村(社区)调委会193个,行业性调委会4个,联合调委会1个,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市共调解案件2665起,成功2628起,调解成功率98.6%。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力度不足。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时有发生。
三是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待加强,部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不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机制不够完善。
四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法律专业人才不足,难以满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4次以上,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办事,为全市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在市管干部考核方案中明确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述职报告,加大考核权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后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沅江市人民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巩固基层治理实效。对标对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配套出台的通知要求,不断理顺党政部门在法治建设领域的职能职责,推动依法治市委员会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好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能,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建立健全乡镇一级法治建设机制,将乡镇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
(二)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及部门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集中审议和规范性文件申报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市直部门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一目录四清单”做深做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大个案监督纠错力度,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出庭应诉“应出尽出”。
(三)增强法治社会氛围。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工作机制和选人用人机制,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法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各类培训会,拓宽法治宣传教育领域人才渠道,加大法律法规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培养一批高素质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