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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依法处理被扣留交通违法车辆的通告
2025-04-17 16:52来源: 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YJDR-2025-29007

沅交公告〔2025〕7号

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了一批交通违法车辆(含事故车辆),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至今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请被扣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自本通告发布三个月内,持相关证件和凭证到我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依法将对被扣车辆移交国资部门作强制报废处理。


附件:被扣留车辆类型、号牌或车辆识别代码(被扣留车辆名册).xlsx



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17日